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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业人员职责

1.持有经审批同意、有效的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”方可施工作业。

2.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、地点(位号)、时间、要求,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”中的措施。

3. 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”所列的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、监护人同意后,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。

4.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、措施不落实、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,并向上级报告。

5.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,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。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,应立即停止作业。

6.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,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,迅速撤离现场,严禁在有毒、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。

照明防护措施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有限空间作业时,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。 1 在缺氧、有毒环境中,应佩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,有条件可以使用长管压缩空气呼吸器。 2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,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电器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,穿戴防静电等防护服装。 3 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,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,穿防腐鞋。

办理程序 1.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部门申请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”。 2.作业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相应的措施进行确认签字,由安环部长签发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”批准,安环部长不在时由主管签发批准。 3. 作业部门负责人和安管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措施的交底,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并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。 4.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,作业负责人协同作业监护人进行完工验收,并在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”的完工验收栏中签名。

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,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,保持空气流通,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。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,企业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。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,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,应当重新通风、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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